于春晓律师
于春晓律师
山东-威海专职律师
查看服务地区

咨询我

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例

发布者:于春晓律师 时间:2024年05月03日 1049人看过 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律师代理原告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例

一、案件基本情况

原被告于2019年相识后同居共同生活。同居期间,双方共同在位于某镇某路某号的店铺经营水产品生意,并于2022年以被告名义注册了某区某店。共同经营期间,原告负责收货供货,所得收益均由被告保管。今年以来,双方经常因琐事争吵,被告明确表达出不愿继续与原告共同生活,但其拒绝与原告分割共同经营所得财产。原告起诉至法院,要求分割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,约价值30万。

二、办案经过

在本案中原告认为店面的经营权很重要,有利于维护现在稳定的客户群,车辆归原告所有,也方便原告运送货物。考虑到证据和原告需求,在诉讼中原告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:1.双方共同经营的某区某店的经营权、店内的物品、债权归原告所有;2.被告支付原告同居期间的共同收入差价20000元;3.登记在被告名下的车牌号为鲁K1货车、鲁K2货车归原告所有;4.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上述店面、车辆的工商登记及车辆更名登记手续。在诉讼中,代理人得知因原告曾将被告的手机摔坏,被告报警处理,笔录中记载原告自愿赔偿被告5000元,也在本案中一并解决,被告自愿放弃向原告主张手机损失5000元的权利。在本案中也约定了被告违约,需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元。

三、律师建议

在本案中,双方经营收的大部分货款是打到被告那里,原告仅知道被告一个银行卡号,在开庭时被告银行卡里已经没有钱,原告不知道经营收入都流向哪里。不管是在婚姻关系中还是同居关系中,还是有必要掌握一定的对方财产线索.否则一旦起诉可能不清楚有多少财产,也没有什么线索可以查。

于春晓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,现执业于山东沛然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劳动争议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、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。... 查看详细 >>
  • 执业地区:山东-威海
  • 执业单位:山东沛然律师事务所
  • 律师职务:专职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371020********46
  • 擅长领域:婚姻家庭、劳动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刑事辩护